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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頁:版面影像】 一八、兵部「為內閣抄出將軍福康安奏」移會(九月二十三日) 兵部為移會事:武選司案呈,內閣抄出將軍福奏前事一摺,除行文完結外,相應抄錄原奏移會稽察房可也。須至移會者。□□(下缺)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十六日,內閣抄出將軍福康安跪奏為奏聞事:竊臣前赴臺灣,必須熟諳情形,通曉閩音人員,帶往軍營,遇有察看進兵道路。及宣諭義民等,皆可隨時差委。現在閩省武職大員內,雖不乏人,但自上年進劄以來,多已調赴臺灣,各有帶兵之責,未便隨營差遣。臣沿途留心詢訪,據李世傑、閔鶚元告稱,有蘇州城守營參將李芳園,曾至臺灣,頗稱諳練,今歲委辦海口運米船隻,亦能經理裕如等語。臣因於舟過蘇州時見面,詳加詢問,該員籍隸潮州,系武進士出身,其未經中式以前,俱由海道赴京會試。又曾隨同商販,來往臺灣數次,於該處風土人情,皆所明悉。察看該員才具,尚屬幹練,以之帶往軍營,堪資差委。已令該員隨同起程。其城守營參將本缺,並無要務,檄令撫標中軍參將趙士魁暫行署理。除移咨江蘇督、撫外,理合恭摺聞奏,伏乞皇上睿鑑。謹奏。 【第 43 頁:版面影像】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奉硃批:好,知道了,欽此。 再革職知府王彝憲,系江蘇江寧縣人,原任甘肅慶陽府知府,因失察回民蜜尚德私造刀矛一案革職,發往新疆,贖罪回籍後,聞臣前赴臺灣,迎至舟次呈稱:彝憲自罹重譴,仰蒙聖恩,准令贖罪,不敢閒住在家,懇請隨往軍營效力等語。臣查該廢員於乾隆四十九年隨在石峰堡軍營,委令催運軍糧,均屬妥協,今情愿□臺灣效力,應請准其隨往,或帶至軍營,或留於廈門辦理軍需,臨時酌量委用。謹奏。 同日奉硃批:覽,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五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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