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吏部「為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移會(賞給守城出力兵丁兩月錢糧)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 52 頁:版面影像】
二四、吏部「為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移會(十一月十八日)
吏部為欽奉上諭事:考功司案呈,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除行文外,相應知照可也。須至移會者。右移會稽察房。計粘單一紙。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內閣抄出初十日奉上諭:臺灣嘉義縣自被賊匪攻擾以來,柴大紀統兵堵勦,該處民人等,共知大義,悉力固守,久而益堅,實堪嘉尚。昨已
【第 53 頁:版面影像】
降旨,將柴大紀優加封賞,並令福康安查明出力文武員弁,咨部從優議敘。其縣民等五十四年應徵錢糧,概予豁免矣。至隨營守禦兵丁,與柴大紀同心協力,奮勇打仗,固守城池,亦應一體加恩賞賚。除已降旨將打仗傷亡之官兵、義民等分別給與恩卹外,所有現在守城打仗出力兵丁,著各賞給兩月錢糧,以示獎勵。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五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