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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頁:版面影像】 二六、吏部「為內閣抄出上諭一道」移會(十二月初五日) 吏部為知照事:文選司案呈,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相應抄錄知照可也。須至移會 【第 54 頁:版面影像】 者。計連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日,主政賀。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內閣抄出兩廣總督孫士毅等奏洋商潘文巖等捐銀三十萬兩、鹽商李念德等捐銀二十萬兩、充作新兵糧餉等因一摺,十一月二十九日奉硃批:有旨諭部,欽此。又孫士毅等奏洋鹽商人捐銀五十萬兩、請另貯藩庫、專給新兵糧餉等因一摺,十一月二十九日奉硃批:覽,欽此。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上諭:孫士毅等奏,據洋商潘文巖等呈稱,現在臺灣勦捕逆匪,粵省招募新兵,巡防海口,商船往來,藉此兵威,得免驚擾,該商等情願捐銀三十萬兩,以充軍需。又據鹽商李念德等呈稱,粵省運鹽,多經洋面,今添兵巡防,鹽務益增嚴密,願備餉銀二十萬兩,用展蟻忱各等語。該洋商、鹽商等請捐餉銀,系因添兵巡防海口,與伊等生計有益起見,自應俯准所請,以遂其報效之誠。但各商等於地方公務,踴躍捐輸,尚屬急公,並著該督等查明咨送吏部,照例議敘,以示鼓勵。摺併發。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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