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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頁:版面影像】 二七、禮部「為內閣抄出兩廣總督孫士毅奏」移會 禮部為知照事:祠祭司案呈,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內閣抄出兩廣總督孫奏,赴臺勦匪閩省兵船,被風漂泊,淹斃兵丁黃國生一名,欽奉上諭,照陣亡例議卹到部 【第 55 頁:版面影像】 ,相應抄單移會稽察房可也。須至移會者。計粘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內閣抄出臣孫士毅跪奏:竊臣接據碣石鎮總兵唐述先呈報,本年十一月初四日,有閩省兵船一隻被風漂泊來境。經汛弁訊系福建水師提標征兵,據該管隊吳得高稟稱,奉調兵一百名赴臺勦匪,把總葉英才帶兵五十一名,該管隊吳得高帶兵四十九名,各配商船一隻,給有廈門文武執照,於十月二十四日放洋。二十五日吳得高一船在洋遭風,兵丁內黃國生落水身死,翁知禮、鄭連生被舵打傷(硃批:即有恩卹)。只得將桅篷砍斷,隨浪漂流。今幸灣泊粵東洋澳,但船隻損壞,修整耽延,現在帶兵由陸路回廈,另配船隻過臺等因。隨經地方文武,查驗船內火藥四桶、鉛子四桶,並子母砲、烏槍、籐牌、鑼鼓、帳房及一切軍裝器械俱無損失。臣以該兵等系經閩省派撥赴臺,勦捕逆匪,今船隻損壞,難以駕駛,自應立即照料,俾得迅速前進。現已飛飭經由各縣,□站應付口糧,撥給人夫,抬運軍裝、器械,派委員役護送,前赴閩省詔安縣交替。並移咨督臣李侍堯查照辦理。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硃批:好,知道了。欽此。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上諭:據孫士毅奏,接據碣石鎮總兵唐述先呈報,本年十一月初四日,有閩省兵船一隻,被風漂泊來粵,訊系福建水師提標征兵,赴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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