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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頁:版面影像】 二九、戶部「為內閣抄出奉漢字上諭一道」移會(正月初四日) 戶部為移會事:福建司案呈,內閣抄出欽奉漢字上諭一道,相應恭錄移會可也。須至移會者。計粘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三年正月日。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四日,內閣奉上諭:上年臺灣辦理軍務,漳、泉等府屬應付浙、粵滿、漢官兵及四川、湖南、貴州各兵,兼之糧餉、軍裝、鉛藥等項絡繹過境,差務甚繁,資用民力之處最多。茲屆春祺普錫之時,大功即日告竣,自宜特沛殊恩,以示優卹。所有泉州府之晉江、安南、惠安、同安、漳州府之龍溪、漳浦、海澄、詔安等八縣,本年應徵錢糧,著加恩蠲免十分之三。其浦城、崇安、建陽、建安、甌寧、南平、古田、閩縣,侯官、福清、蒲田、仙遊等十二縣應徵錢糧,著蠲免十分之二。至福鼎、霞浦、福安、寧德、羅源、連江、光澤等七縣,所有應徵錢糧,著緩至五十四年麥熟後徵收。俾小民均沾渥澤,以副朕惠愛黎元、有加無已之至意,該部即遵諭行。欽此(於本 【第 58 頁:版面影像】 月初七日抄出到部)。 ——錄白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六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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