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戶部「為內閣抄出欽奉漢字上諭一道」移會(所有漳州民人各莊著賞給思義村)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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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戶部「為內閣抄出欽奉漢字上諭一道」移會(三月十三日)
戶部為移會事:福建司案呈,內閣抄出欽奉漢字上諭一道,相應恭錄移會可也。須至移會者。計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三年三月日。
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內閣奉上諭:此次臺灣勦捕逆匪,該處義民隨同官軍打仗殺賊,甚為出力,業經降旨將廣東泉州等莊賞給褒忠旌義里名,用示獎勵。至漳州民人,雖與賊匪籍貫相同,但其中隨同官兵打仗殺賊者,亦復不少,若不一體加恩,轉似於伊等有所歧視,不足以示勸勵。所有漳州民人各莊,著賞給思義村,俾該民人等咸知顧名思義,勉為國家善良,守法奉公,以副朕一視同仁之意。此旨著將福康安等遍行曉喻,使咸知朕意。欽此(於本月初四日抄出到部)。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七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