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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版面影像】 二、兵部「為內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奏」移會(二月二十五日) 【第 3 頁:版面影像】 兵部為移會事:職方司案呈,內閣抄出福水提黃奏前事一摺,除行文完結外,相應抄單移會貴處查照銷案可也。須至移會者。計連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二年二月日。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七日,內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臣黃仕簡謹奏:查賊匪林爽文、王芬等糾夥謀為不軌,先於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猝攻北路大墩營盤,所有防拏會匪之北路協副將赫生額、臺灣鎮標中營遊擊耿世文、彰化縣知縣俞峻先被殺害。又於十一月二十九日,匪黨數千,攻彰化縣,因在城兵力單薄不敵,縣城被陷。臺灣府知府孫景燧、理番同知長庚、前署彰化縣劉亨基、署典史馮啟宗、北路協都司王宗武,俱被害。十二月初六日,攻陷諸羅縣城,攝諸羅縣俸□臺防同知董啟埏、臺灣鎮標左營遊擊李中揚、諸羅守備郝輝龍、典史鍾燕超,俱同日被害。賊夥蔓延,擾及淡水。十二月十三日,南路賊匪復攻陷鳳山縣城,知縣湯大奎自刎殉難,典史史謙被害。賊眾連結,偪攻府城。據臺灣鎮總兵柴大紀報稱,督率官兵堵禦。臺灣道永福等招募鄉勇義民,協同官兵守禦。自十二月初九、初十、十三、十六、十九、二十六、三十等日打仗,殺死賊匪甚多等語。理合恭摺奏聞,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三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三本二三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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