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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頁:版面影像】 十七日 十七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 前經屢次降旨諭令沿海各將軍、督、撫等:夷船駛入,不得與之海上爭鋒,致難得力;計惟誘之登陸,我兵分路橫擊或從背後抄截,自可制其死命。逆夷兩次侵犯臺灣,達洪阿等遵奉前旨誘令深入,然後勦擊,是以得手。本日據牛鑑奏:寶山接仗情形,恨不全力拒守東溝等語。是沿海堵禦,不能決勝;後路拒守實關緊要,已可概見。現據奕經等奏:夷船多隻駛過浙洋,並有北赴天津之謠,難保不乘風北駛。著訥爾經額、禧恩、哈 阿、托渾布相度地勢、先事豫籌,務將前路兵砲移置後層,待其舍舟登陸,厚集兵力聚而殲旃,當可大獲勝仗;斷不可沿海迎戰,再蹈覆轍,是為至要。牛鑑原片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卷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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