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密陳日本近日情形片(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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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縻、在彼亦有關外人之口;雖不明為朝鮮,朝鮮實陰受其庇。此之為利,似十倍於爭論琉球。至於修約一節,目下尚無定議。中國與西洋情事不同,彼以不能以西法施之於我,該國近頗體悟此義;將來必有變通辦法,不至過難。微臣管見所及,謹附片密陳。是否有當?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十七年二月初六日,奉硃批:『該衙門知道了。欽此』。
--見原書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