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置郡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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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置郡縣
康熙癸亥,臺灣初定,提督施襄壯公琅請設官鎮守。有謂宜遷其人、棄其地者。聖祖召問閣臣。高陽李文勤公霨奏云:『棄其地,恐為外夷所據;遷其人,恐奸宄生心。應如琅議』。上韙之,遂置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