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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賞忠厚之至論(一)

【第 374 頁:版面影像】

刑賞忠厚之至論(一)

宋眉山蘇子瞻氏嘗論:「罪疑惟輕,功疑惟重,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蓋以見先王之所以刑賞者,固忠厚之至也。

【第 375 頁:版面影像】

蘇氏當熙寧、元豐之間,深慨夫王荊公創立新法,壞亂天下。其時青苗、均輸、保馬、方田諸役,相繼並興,韓絳、呂惠卿、曾布之徒擅作威福。蓋所謂刑賞者,久己擾擾乎顯悖忠之旨矣。蘇氏之言曰:『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荊公之法,一以矯世變俗為務;而不知其以經術誤天下者,正非鮮淺。然其法至元祐而遽罷,非所謂爵祿之所加、刀鋸之所及,亦有時而不能加、不能及乎?雖紹聖仍用新法,而至靖康,則楊龜山諸君子群起而議其弊焉。非以昔之所謂刑賞者,究非忠厚之遺乎?崇寧中,荊公封王配食,識者笑之。迨籍元祐諸臣,而石工安民「惟恐得罪後世」之語,傳之千古。蓋賞之所不能加,刑之所不能及,至是而較然益著矣。後之君子,推原於蘇氏之說,不能無慨於宋之刑賞至荊公而大弊;愈不能不睪然高望於先王忠厚之所以至也,而豈易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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