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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7 頁:版面影像】 重修樂安橋碑記(嘉慶十九年) 蓋聞關梁必謹,而梁尤切通行之要。竊以建造日久,橋木磚石損壞,堆積糞土,過客艱辛。地屬通衢大道,奚堪頹壞久。朝惻等共議興築,相率捐金,重加修整;庶橋木堅固衡平,而行人利往來之便。自修後,毋許仍前堆積污穢。謹白。 計開捐金,備列於後: 瑞源號捐銀四大元。永和號捐銀四大元。和順號捐銀四大元。玉成號捐銀四大元。益順和捐銀四大元。福記號捐銀四大元。瑞興號捐銀四大元。通合號捐銀四大元。綿興號捐銀四大元。源順號捐銀四大元。 計費用三百四十八大元。 嘉慶十九年葭月(缺)日,董事:大崙鄉蔡朝惻捐銀三十六大元、湧源號(蔡)恆溪捐銀三十六大元、濟興號(蔡)世扶捐銀三十六大元建立。 按:碑原存臺南市西區永樂街崇福宮廟附近,民國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移列臺南市立歷史館。碑高一○四.五公分,寬五四.五公分,花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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