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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公圳記(道光十九年)

【第 261 頁:版面影像】

曹公圳記(道光十九年)

【第 262 頁:版面影像】

賜進士出身、誥授中憲大夫、欽加道銜、知臺灣府事、前署臺澎等處地方海防兵備道兼理提督學政熊一本撰並書。

朝廷建官千百,皆以為民也;而地與民近,情與民親,周知其利病,而權足以有為者,莫如縣令。縣令主持一邑,鰓鰓於期會簿書,而不知民之本計,知民之本計,而行以苟且,不能有彊毅之力、真實無妄之心者,皆不足以圖久遠。是故得俗吏百,不如得才吏一;得才吏百,又不如得賢吏一也。予於道光甲午出守臺陽,蒞官之始,問政於先事諸君,而求其要。僉曰:『治臺之法,惟在弭盜而已』。詢以民生衣食之原,則曰:『臺地沃饒千里,戶有蓋藏,民食不待籌也』。予是時甫蒞斯邦,見聞未悉,無以勝言者之口;而心竊不能無疑焉。

丙申秋,臺、鳳、嘉接壤之區,被旱百有餘里,閭閻待哺,宵小跳梁;覺向所謂「弭盜」者,洵為急務;而所謂「民食不待籌」者,猶未得治臺之本計也。予於議食、議兵之後,循行田野,察其被旱之由。竊謂饑饉之患,獨在此百餘里內,實由民之自取,而不得委為天災。蓋稻為水榖,自播種以至秋成,皆需深水浸之。「周禮」「稻人」之職,所謂『以瀦蓄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者,乃農家不易之經也。臺地惟山澤之田,有泉引灌,可期一歲再收。其平原、高阜之田,往往行數十里而不見有溝渠之水耕者。當春夏陰雨之時,倉皇布種,以希其獲;及至數日不雨,而水涸矣;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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