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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第一橋碑記(同治十三年)

【第 350 頁:版面影像】

安平第一橋碑記(同治十三年)

安平第一橋,大清同治十三年十二月除夕日吉立。

由郡城出大西門至安平鎮,路經北勢街尾有港焉,阻往來者。郭氏渡以筏,人索錢三,遂專其利。同治壬申夏四月抵任,觀海於安平,道由是出。春夏之交,商人、舟子,漁戶、農民,赴城市購物者,日且千數百人,筏限以一,每次載六、七人,兩岸候而爭渡者相釁也。民大不便,乃購木將為橋焉。有止之者曰:『橋成,誰與為守者?恐□訟滋發,而□□徒擾也』。余忍(?)焉。甲戌冬,觀察筱濤夏方伯築營於岸之北,鎮

【第 351 頁:版面影像】

海營駐焉。余以建橋之議商。夏方伯曰:『善』!歸而料匠未集。□□欽差沈大臣南巡琅,亟請於前。□□凌公司其事,鳩工虍材,不十日而成。橋長七丈八尺二寸,翼以欄,如其長之數而兩之;廣一丈四尺三寸。凡金工、木工、石工、土工之數,灰、磚、杉、□之料,糜白金百八十兩。時北軍有市騾者,厥駒良,購以酬之。

夫徒扛與□□□□,守土者責也。臺灣南北大溪數十,夏秋暴漲,行人苦焉。余以絀於費,未設法以濟之,愧矣!然余心則滋慼矣!

候巡道臺灣府知府績溪周懋琦記並書

按:碑原存今臺南市西區進街與安平路交叉處,民國二十四年(公元一九三五)移置大南門碑林。高二一○公分,寬二○○公分,花岡岩。額鐫「安平第一橋」五字。文中同治壬申,十一年(公元一八七二);甲戌,十三年(一八七四)。「觀察筱濤夏方伯」,名獻綸;「欽差沈大臣」,即沈葆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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