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剿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乾隆五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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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又其本乎!
凡軍旅事,必當有方略之書;書成,即以此語冠首篇,亦不更為之序矣。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戊申春三月吉日立。
按;碑之存移沿革同前「像贊序」碑。原碑漢、滿文各一,茲滿文略。漢文碑高三一五公分,寬一四○.五公分。週繞龍紋,篆額「御製」。石與前「像贊序」碑同。本文「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首載之,與原碑出入者十字,且遺其年月。「彰化縣志」亦載之,題目、年月與原碑同,錯遺者十一字。「臺灣通志」又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