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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民祠記(乾隆五十五年)

【第 147 頁:版面影像】

義民祠記(乾隆五十五年)

古者寓兵於農,制賦以治,七年之教,所由興矣。若夫規營以習軍旅,設卡以資捍禦,國家誠賴有此邊衛為也;民何與焉?

臺灣隸中國土百有餘年矣,荷蘭之築、鄭氏之據、朱一貴之亂,生靈塗炭,靡有寧居!嗣是戍臺之兵額設一萬二千六百六十有奇,瓜期不爽,山海敉寧;加以聖化昭宣,無遠弗屆,熙熙然莫不有尊親之戴,何其安也!然而時安則兵懈,兵懈則民驕,民驕則藏奸匿宄漸起而滋事矣。洎歲丙午冬十有一月,余甫下車,適林逆謀逞不軌,浹旬之間席捲一廳三縣,荼毒官兵,到處焚掠。時大兵未集,慨郡治之孤危,岌岌乎有日蹙之勢矣。用召壯士,大舉義旂。不三四日,凡臺屬泉、粵莊、番社之民感生義憤,輒以萬計。為製營帳、備器械,內守外禦。南、北諸路又廣為招募,以與賊眾拒。則夫荷戈與殳、抉命爭首,其間蓋不免師或輿尸焉。於是皇上特詔撫卹之,所以愛我民也實甚!

夫古今來,功在民社,固有廟祀奕祀以垂無窮;彼其身任義民,執干戈以衛社稷而因而陣亡者,亦得與祀。今自敉定以來,已三載矣,海宇澄清,依然熙皞!則余忝守茲

【第 148 頁:版面影像】

土,安可不仰體天心以酬此義氣忠魂於罔替也耶?爰集清俸,詳請建立祠宇,度城北隙地構數椽而為之;所以視古之死於疆場之間、魂無以歸、靈無以為附,得斯祠也,庶幾忠魂有所棲息乎?是為記。

時乾隆五十五年七月榖旦,知臺灣府事柳州楊廷理書。

按:碑原勒臺南市中區忠義路義民祠,光復後移存市立歷史館。高二六○公分,寬一四八公分,花岡岩。篆額「皇清」,浮雕龍紋甚麗。碑中丙午,乾隆五十一年(公元一七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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