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2種:海紀輯要 →弁言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弁言

【第 1 頁:版面影像】

弁言

海紀輯要的原抄本現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去年,我們傳抄一冊,準備作為臺灣文獻叢刊第一種排印;後來,為了取得該所的同意,所以延擱下來。去年十二月,該所來函同意,我們才開始標點、發排。其間,臺南市文獻委員會已經傳抄排印出版(見「臺南文化」第五卷第四期)。本書的校對,因原抄本不在手頭,即以「傳抄本」與「臺南本」參考為之。姑舉兩例。(一)篇名,傳抄本僅作「海紀輯要」,臺南本則有「卷之一、卷二、卷三」字樣,我們改作「卷一、卷二、卷三」。(二)作者,傳抄本或作「泉南夏琳元斌甫纂」(卷一),或作「泉南夏琳元斌纂」(卷二、卷三);臺南本則僅「卷一」有「泉南夏琳元斌甫撰」字樣;我們三卷統改為「泉南夏琳元斌纂」。這樣處理,如由校勘學的眼光看來,是不甚妥當的;但是,我們現在祇能這樣做;我們但求「實質的意義」沒有錯誤。我們引為惶惑的,是由同一抄本傳抄的兩本抄本,何以竟有如上所述的距離?這是一可注意的問題。

周憲文於臺北惜餘書室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