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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紀輯要卷三

【第 73 頁:版面影像】

稅鄉社民居間架。

東寧府街民居,原有稅間架之科;惟鄉村茅舍無稅。至是,工官楊賢建議徵之;百姓患焉,自毀其居,十去其三。然事終不行。壬戌、明朔永曆三十六年春、二月,遣監紀陳福往淡水取金。

淡水通事李滄願取金自效;乃遣陳福偕宣毅鎮葉明同往。未至產金之處,其土番執銳扼險以待;曰:『吾儕累世恃此為活,若漢人來取,不特害生,且為受勞;不回,必決一死』。譯者以告,福等乃引還。雞籠山大疫。

時值疫氣盛行,汛守官兵死者過半。以儀賓甘孟煜知天興州。

孟煜,崇明伯甘輝子;善屬文,性明敏。為州時,民有欠糧者,數限不能完,皆貸其責;民奮然曰:『後期當照數全輸』。至而果然。孟煜察其色悽愴,詰其故,民泣曰:『鬻女所得也』。孟煜憫之,出俸金贖還。其仁恕,類如此。以吏官洪磊兼理戶官事務。

磊,忠振伯洪旭子;事世子為吏官,親信亞於馮錫范。至是,命協理戶官事務;諭曰:『掄才以適用為宜,寇平仲不循例簿;筦計非清修不可,房玄齡兼領度

【第 74 頁:版面影像】

支。惟其至明出於至清,故知馭貴即能馭富。念爾清操兼有良才,是用授爾為吏官、兼協理戶官事務。爾其合內外而酌盈虛,道有無以準輕重。但能不畜聚斂之臣以阜吾民,則用人、理財合而為一;更念既富方榖之義以植國本,則養賢、致民道亦在中矣。敬哉』。三月,白虹貫天。秋、七月,武平侯劉國軒歸自澎湖。

國軒撥諸將守澎湖,聞清總督姚啟聖官兵回汛,暫還東寧。是月,安平鎮火。八月,北路諸社土番反,命宣毅前鎮葉明討平之。

雞籠城之守,凡軍需、糧餉悉著土番沿途接遞;男女老稚,均任役使。督運弁目酷施鞭撻,土番不堪,乃相率倡亂;新港、竹塹諸社皆應。於是遣葉明等會勦,土番盡逃入山;尋請降,許之。冬、十一月,中提督劉國軒赴澎湖。

時聞清水師提督施琅題請專征,相機進取,報可;國軒乃往澎湖視師。十二月,承天府火災。

是時歲飢,米價騰貴,民不堪命。承天府火,沿燒一千六百餘家。劉國軒歸自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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