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臺灣之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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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必得。大紀善戰,與城民固守,亙半載不下;詔改諸羅為嘉義縣。是年冬,總督福康安及將軍海蘭察奉命赴援,遂以十一月解嘉義之圍,以十二月擒殺爽文以下數十人,臺灣復定;而大紀為福康安所構,竟羅重辟。蓋自明季至國初,臺灣易主者凡三,而後始為本朝之領土。又自姚啟聖建議征臺以來,用兵凡三,而後始奏底定之功,收生聚之效。固以見國家之得之者,若此其不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