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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朝雄 武顯將軍福建海壇鎮總兵官丁公神道碑銘

【第 12 頁:版面影像】

;公擠而溺之,遂獲豹賀,東港平:時乾隆五十一年某月也。計大小七十三戰,八百人扶傷痍以完,智勇無出公右;而常青蔽不以上聞,第令公攝海壇鎮總兵官。福康安公至,始奏即真,公仍留臺灣防禦。比林爽文就擒,始蒞任。

海壇固雄鎮,環海大盜時出;偵問斥候稍疏,即大為民害。公督率舟師,為遊兵迎捕。盜林舵、林明灼者,海之酋魁也;公得舵於浙江洋,而明灼適以戕參將張殿魁。事聞,高宗純皇帝震怒,嚴責總督伍拉納。伍懼,以責公;公請身任。一日晨出,颶霿四塞;公喜謂諸將曰:『今日得報張公矣』!遂令眾船齊進。果遇明灼於大麥洋,俟其近,力踞上游縱大砲,連斃賊頭目。明灼知不免,躍入海;葉把總鉤得之。功狀始上聞,有旨召見;未行,而總督又調公臺灣鎮總兵官。渡臺後,復還公於海壇,攝水師提督。

五十八年,以捕會匪功,奉旨加四級。五十九年。循例入覲;途次病甚,乞兩江總督蘇靈阿代奏,乞骸骨。上方向用公,特旨令回籍調理,俟病痊即行奏請陛見。冬十有二月某日,甫入上海縣境,卒於舟中;年六十有七。

公輕財愛士。官閩時,有廣東舉人曾中文欠榖數千石,有司以軍需不給,將置之法;公奇其才,代償之。後曾為義民長,以戰功賞巴圖魯,仕至理番同知。公配陳,封夫人;後公卒。公有丈夫子二人:廷珊,國學生;攀龍,武生,蘇松鎮左營守備。孫四:鍾傑,武生,浙江千總;鍾琪,國學生……。

【第 13 頁:版面影像】

以嘉慶二十一年十月初二日,奉公暨陳太夫人合葬於松江細林山祖塋之側。越九年,神道之文未具,鍾傑等以公捍大患而世莫聞,願文章之士發其光,則與載於官書者異日出入必互見,故來乞書於碑。銘曰:告下車者曰:是百戰百勝者丁將軍之墓;再告下車者曰:是百戰百克而無炳炳於時者;三告下車者曰:是將軍之孫鍾傑、鍾琪泣述功烈,有衋於其心。是為史之別子龔氏之言,用卒告闡烈之君子。今年實道光五年。

——見「碑傳集補」卷二十九「武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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