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試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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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千餘人,准其於「至」字號舉人二名之外,再加一名,定為三名。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四十八。
道光元年議准:上年欽奉恩詔,特開鄉試,……順天「承」字號,向例止中一名,於嘉慶十一年定為三名;福建「至」字號,向例止中二名,於嘉慶十二年定為三名。均照山東四氏學「耳」字號例,於本省廣額三十名內分中一名。
八年議准:福建台灣孤懸海外,嗣後於閩籍中額三名之外,另編「田」字號;自本科為始,加設粵籍中額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