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職陛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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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五年諭:『台灣遠隔重徉,在海疆中尤為最要之區。該處文武大員惟鎮、道二人管轄兵民,職守綦重;雖洋面肅清、漳泉客民鬥案亦俱完結,但地處重鎮,時資彈壓,該鎮豈容暫離!即如新疆辦事大臣,從無奏請陛見之事。邊疆、外海,宜同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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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後台灣鎮總兵,除有升調准其奏請陛見外,餘俱不得奏請陛見。著為令』。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