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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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五年議准:福建陸路題補缺出,仍照舊例於現任屬員內揀選差操勤慎、著有勞績者,豫行保題送部引見,恭候欽定注冊;遇應用豫保時,內地將備缺出,內地豫保人員與台灣豫保人員一體掣補。其台灣將備缺出,遇應用豫保時,儘歸台灣人員掣補;如台灣無豫保人員,仍令該督於台地人員揀選題補。至豫保遊擊內有籍隸本省者,遇有廣東應掣之缺,互相調掣。
——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