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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3 頁:版面影像】 各省營房 嘉慶四年,台灣添設兵丁,建造營房三百二間。 二十二年,福建省台灣噶瑪蘭五圍地方建兵房一百四間。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七十三。 道光二年,福建省台灣噶瑪蘭地方建校場演武廳共十四間。 十七年,福建省台灣鎮竹塹守備舊署改為台灣北路協標右營遊擊衙署,其竹塹守備移於淡水彰化交界之大甲;另於鎮標右營調撥千總、把總、外委各一員、步戰兵二百名,於大甲地方建守備、千總、把總衙署各一所、外委公所三間、兵房四十間,並軍裝火藥庫局、演武廳、箭道亭。裁台灣鎮標左營把總一員、戰守兵六十名,移紮銅鑼灣;建把總衙署一所、兵房十二間。又撥台灣鎮左營外委一員、戰守兵四十名移紮斗換坪,建外委公所三間、兵房八間。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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