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26種:清會典臺灣事例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官制→各館教習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各館教習

【第 198 頁:版面影像】

各館教習

咸豐十年奏准:於八旗子弟中年十三、四以下者,挑選入館,學習外國語言、文字;知照俄羅斯文館,妥議章程。

十一年議准:俄羅斯文館,歸併英、法、美三學一體辦理。

又議准:英、美同文,不設美文之學。

同治元年奏准:每館額設學生十名。

又議准:設英文前館,習英吉利國語言、文字。

二年,設法文前館,習法蘭西國語言、文字。

十年,添設天文、化學、算學、格致、醫學各館,每館額增學生十名。

又設德文前館,習德意志國語言、文字。

光緒十年奏准:在江南黃浦地方設立水雷學堂,考取學生十四名、選募水勇一百六

【第 199 頁:版面影像】

十名入堂學習。

十一年奏准:天津地方設武備學堂,挑選陸營弁兵,專課海防戰守技藝方略。

十三年奏催:廣東省設水陸師學堂,曰博學館。水師學英國語文,分管輪、駕駛兩項;管輪堂學機輪理法、製造運用之法,駕駛堂學天文、海道、駕駛攻戰之法。陸師學德國語文,分馬、步、槍砲營造三項。天津、大沽、威海衛分設水師學堂,專管駕駛、管理學生功課及武職應行考校事宜。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