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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3 頁:版面影像】 科布多邊界約志三條。 又與奧斯馬加國立約四十五條暨通商章程九款。 九年,奧俄羅斯國立烏里雅蘇台界約二條、塔城邊界牌博約志三條。 十年,與日本國立修好條約十八款暨通商章程三十三款。 十一年,與俄羅斯國補譯烏蘇里河東界俄文約記。 十三年,與秘魯國立條約十九條。 光緒二年,與英吉利國在煙台會議條約三款。 三年,與日斯巴尼亞國訂定古巴華工章程十六款。 六年,與米利堅國續修條約四款,另附條約四款;又與德意志國布路斯國續修條約十款、善後章程九款,又德意志國換約展限憑單一件。 七年,改訂中俄條約二十條、陸路通商章程十七條。 又與巴西國在天津立約十七條。 八年,與俄羅斯國立伊犁界約三條、喀什噶爾界約四條。 九年,與俄羅斯國立塔爾巴哈台界約七條、科布多界約五條,又增改喀城界約四條。 十年,與俄羅斯國增立喀什噶爾界約十條。 【第 204 頁:版面影像】 十一年,與法蘭西國在天津立約十款,在京互換。 又與日本國會議專款三條。 十二年,與法蘭西國在京立約十九款,名曰「中越邊界通商章程」。 十三年,與法蘭西國立界約五條,內有未定商約九條;均在京畫約。 又與葡萄牙國立條約五十四款、會議專約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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