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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省釐局

【第 60 頁:版面影像】

直省釐局

咸豐八年奏准:福建省抽收百貨釐金,由司督屬徵解充餉。

同治四年奏准:福建省另設稅釐總局,徵收茶葉釐金;所有百貨釐金亦歸局徵收。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二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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