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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頁:版面影像】 救災 康熙五十九年覆准:台灣颶風大作,傷損人民、倒塌房屋,照散賑例散給;其船壞淹溺兵丁,照出征病故綠旗兵丁之例賞給。 乾隆五十三年奏准:台灣彰化等縣城及村莊民房被賊焚燬,給銀苫蓋草寮,以資棲止。 五十七年諭:『台灣地方遠隔重洋,居民猝遭地震,倒壞房屋、壓斃人口,殊堪憫惻!所有給銀撫卹之處,著加倍給予,以示體卹』。 嘉慶十二年諭:『台灣商、哨各船因颶風大作,換班兵丁等多被淹溺,情殊可憫!所有「萬」字六號哨船被淹之把總、外委及兵丁、舵手人等,俱著加恩照例卹賞。又遞送文報、修駕哨船兵丁及遣護小船附載匠夫人等同時覆溺,均著加恩分別卹賞』。 【第 71 頁:版面影像】 道光十九年諭:『台灣嘉義縣地方於五月十七、十八等日地震,城垣、衙署不無坍塌,並塌倒民房、傷斃人口,情殊可憫!著桂良等派委明幹大員迅速前往查辦撫卹,給予修費銀兩。其委員所帶司庫撥銀五千兩如有不敷,即由該道庫籌款撥給,務令實惠均霑。該郡孤懸海外,當此被災之際,尤宜督飭地方文武員弁加意巡察;如有匪徒乘間作奸或造謠煽惑、搶竊擾害者,立即嚴拿徵辦,毋稍疏縱』! 二十五年諭:『本年正月台灣府彰化縣地方陡遭地震,坍塌民房四千二百餘戶、壓斃男婦三百八十餘名口;此外,被壓受傷者為數尚多;自應亟籌撫卹。現已由該督等飭司在藩庫籌撥銀五千兩委員解往,會同該縣查勘核實散給;仍著該督等飭台灣道、府親赴被災處所逐加履勘,妥為撫卹』。 又諭:『台灣府境於六月初旬大雨連宵、颶風間作,台灣等縣海口淹斃居民三千餘人,殊堪憫惻!著劉韻珂派員詳細查明被災輕重,妥速經理。所請動用倉榖、銀兩,是否足敷賑濟?務使海澨窮民,不致一夫失所』。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二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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