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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頁:版面影像】 鑄造 【第 78 頁:版面影像】 道光七年,鑄給福建省艋舺營水師參將及分駐噶瑪蘭營都司、頭圍守備各關防。 八年,福建省台灣彰化縣所轄之五條港改歸嘉義縣笨港縣丞兼管,換鑄嘉義縣分駐笨港縣丞兼管彰化縣五條港口關防。 十三年,換鑄福建省台灣府印暨斗六門縣丞關防。 又,改鑄福建省台灣水師副將關防。 ——以上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二。 光緒四年,改福建省台灣艋舺地方為台北府,添設知府、通判及淡水、新竹、宜蘭各知縣,鑄給印信、關防。 十年,添鑄福建省台灣府埔�堛應q判關防;改彰化縣南投社巡檢為澎湖八罩巡檢,改鑄印信。 十二年,添鑄福建台灣巡撫關防並布政使布庫大使、按察使司獄各印信。 十三年,添鑄台灣府知府、台灣縣知縣、雲林縣知縣、苗粟縣知縣、台東直隸州知州各印信,台東直隸州州判關防。 又,改鑄台南府知府、安平縣知縣各印信,基隆廳撫民理番同知關防。 又,裁福建省海壇中軍兼管左營遊擊改為澎湖中軍兼管左營遊擊,澎湖左營都司改為海壇左營都司兼管中軍,各另鑄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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