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送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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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八年覆准:台灣孤懸海外,向來額中舉人二名,錄送鄉試者約五百人;今遵定額止送二百名,應裁減過半,恐無以鼓勵邊遠士子之心。嗣後許學臣將依額錄送之例少加變通,於二百名外,再擇文理清通者酌量增加;但不得將文理荒疏之人,普收送考。其內地錄科,不得援此為例。
——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三十七。
嘉慶十二年覆准:福建台灣府錄送科舉,應酌定為三百名;此外實有文理清通、可以造就者,准於定額外量為寬送。
——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