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戶部造送月終註銷冊(二十三年六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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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戶部造送月終註銷冊
福建司一件為奏聞事:內閣抄出閩浙總督崔應階奏琉球國難番宮國目指等遭風來閩、應需口糧鹽菜、動用存公銀兩一摺,乾隆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奉硃批:該部知道,欽此。欽遵於本月十四日抄出到部。
前件業已行文訖,並移會在案,已完,經承徐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