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刑部月終冊(五年十一月分)
【第 85 頁:版面影像】
一一三、刑部月終冊
福建司一件為遵旨核擬具奏事。臺灣鎮總兵愛等奏拿獲盜首黃勝長等審明分別治罪一摺,嘉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奉上諭一道。
前件於本月二十四日內閣抄出,經承仇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