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八、戶部造送月終註銷冊(七年十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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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戶部造送月終註銷冊
福建司一件參奏事。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等奏鳳山縣知縣吳兆麟與學教吳玉麟互相稟揭、審明定擬一摺,嘉慶七年十月十四日奉硃批:刑部核擬具奏,欽此。於本月十七日抄出到部。
前件業經行文訖,並移會在案,已完,代辦經承王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