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戶部福建司造送特交轉交事件冊(十年八月分)
【第 91 頁:版面影像】
一二七、戶部福建司造送特交轉交事件冊
福建司一件懇恩事。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等具奏臺灣添造戰船應配各項砲位、內地臺灣各營並無餘存砲位撥用、請動項製造、以資緝捕一摺,嘉慶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奉上
【第 92 頁:版面影像】
諭:玉德等奏臺灣添造戰船應配各項砲位,懇請動項製造一摺,臺灣水師關係緊要,前經玉德等奏請添造梭船三十隻,當即降旨准行。所有此項船隻應配大小砲位,據玉德等奏稱,查明水路各營並無餘砲堪以抽撥,著照所請,即行動項如數製造,以資緝捕之用,照例核實報銷。該部知道。摺併發。欽此。欽遵於本月二十八日抄出到部。
前件業已行文訖,並移會在案,已完,倉科經承吳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