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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頁:版面影像】 一三一、戶部造送嘉慶十一年三月分特交轉交事件冊 福建司一件欽奉事。嘉慶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內閣奉上諭:閩省臺灣府所屬各地方,因洋匪蔡牽肆逆,間被滋擾。現在官兵雲集,即日殲除首逆,綏靖海疆。惟念賊氛所至,小民耕種未免失時,朕心深為廑念,著交該督撫查明該處曾經被賊蹂躪各地方,加恩將本年應征地丁錢糧,概行蠲免。其附近滋擾處所,並查明地方遠近,酌量應行蠲免錢糧應行分數,奏請加恩,以示朕軫念海隅黎庶至意。玉德等即行謄黃曉諭,俾眾知悉,欽此。欽遵於本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 前件業已行文訖,並移會在案,已完,倉科經承吳霞峰。 【第 94 頁:版面影像】 福建司一件為欽奉事。嘉慶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內閣奉上諭:昨已有旨令德楞泰於三月初四日由京起程,前赴臺灣剿辦逆匪,所有揀發福建聽候差遣委用之副將、參將、遊擊八員,著隨同德楞泰等帶領之二起巴圖魯侍衛章京馳驛前往,以資委用,欽此。於本月三十日抄出到部。 前件業已行文訖,並移會在案,已完,倉科經承吳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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