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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一、戶部造送內閣抄出摺奏事件清冊 一件欽奉上諭事:乾隆六年五月十五日,內閣奉上諭:福建臺灣地方,上年秋間缺雨,收成較常歉薄。聞今春以來,米價日漸昂貴,小民謀食艱難,而納課尤為竭蹶。查臺灣縣自雍正十三年起,至乾隆三年未完人丁正雜錢糧餉稅銀共二千二百一十六兩零,未完供粟共四萬三千七百一十石零;鳳山縣乾隆三年未完人丁正雜錢糧餉稅銀共三百五十六兩零,又未完四、五、六等年帶徵三年分被災官莊銀四百三十六兩零,未完供粟五千一百四十七石零;諸羅縣乾隆元年起至三年未完官莊銀共四百三十九兩零,未完供粟共二千六百三十二石零;此皆多年舊欠,今若責償於儉歲之後,民力未免拮据,朕心軫念,特沛恩膏,概行豁免。至乾隆四年以後未完銀米,統俟本年十月成熟之後,再行徵收,庶追呼無援,力量寬紓,海疆百姓,共受蠲賦緩徵之益。該部即遵諭行。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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