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吏部月終註銷冊(四十八年三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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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吏部月終註銷冊
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十九日,內閣抄出十八日奉上諭一道(據黃仕簡等奏鳳山縣知縣徐英拿獲編造逆犯陳虎等著加恩加一級優獎由)。
前件行文完結,何煜。
乾隆四十八年三月二十日,准戶部咨稱:本部具奏閩浙總督富等奏原任臺灣道穆和藺等辦理臺灣地方猝被風潮衙署倉榖損失遲延交議一摺,於三月十二日奉旨:依議,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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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前件附入彙題,完結,何煜。
乾隆四十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內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黃等奏署鳳山縣知縣徐英拿獲編造逆詞匪犯陳虎等審擬正法、應參各職名可否免參另請督撫查辦一摺,於三月十八日奉旨:三法司核擬速奏,欽此。
前件送刑部查辦,完結,何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