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吏部文選司已未完事件冊(八年五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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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吏部文選司已未完事件冊
一件,乾隆八年閏四月二十六日內,閣抄出福建布政使張嗣昌條奏臺灣三年俸滿限期一摺。
前件,此系應會兵部。五月十五日會兵部,於二十四日送回。二十五日交本,六月初六日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