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九、吏部月終冊(五十二年二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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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吏部月終冊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初五日,內閣抄出本日奉上諭一道(據常青奏據臺灣府城參將宋鼎等會稟把總高大捷逃赴鹿耳門、將該弁鎖解到郡、會同該道訊明正法、甚屬能事、送部引見等由)。
前件送兵部查辦,完結,何煜。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三日,內閣抄出十二日奉上諭一道(黃仕簡等奏、剿捕賊匪未得撲滅淨盡、遷延貽誤、嚴行申飭由)。
前件行文完結,何煜。
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內閣抄出本日奉上諭一道(常青奏、臺灣逆匪林爽文等劫縣戕官、義民鄉勇殺賊守禦、優加獎賞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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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內閣抄出十三日奉上諭一道(任承恩奏、逆匪林爽文等糾眾滋事、總以剿賊務盡、勿留後患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