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吏部文選司造送三月分註銷冊(五十三年三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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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吏部文選司造送三月分註銷冊
一件,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內閣抄出臺灣全郡平定欽奉上諭一道。
前件行文完訖,陞調科經承王光治。
一件,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八日內閣抄出福等奏臺灣首逆渠兇悉行俘獲、即日解京審辦等因一摺,二月二十七日奉硃批:嘉悅覽之,即有旨諭部,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