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58 頁:版面影像】 八六、刑部月終冊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為拿獲等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逸犯徐蠻世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道。 前件於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完,代辦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為拿獲等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逸匪許安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前件於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代辦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為續獲等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盜犯簡勃等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道。 前件於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完,代辦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為移會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盜犯李輕等聽從陳榮強劫牛車毆傷事主朱顯審擬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 【第 59 頁:版面影像】 道。 前件十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本部於三月初七日發報具奏,初十日奉旨:依議,欽此。當日行文訖,完,代辦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核擬具奏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續獲逸匪李萬等審擬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前件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本部於三月初七日發報具奏,初十日奉旨:依議,欽此。十三日報到行文訖,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拿獲等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盜犯翁輕等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前件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鈕東岩。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拿獲等事: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奎等奏拿獲夥盜何登審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前件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鈕東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