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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頁:版面影像】 辛丑、永曆十五年春、三月,收臺灣(即順治十八年)。 初,紅夷欲城浯嶼,依粵澳例互市,以巨艦入犯。泊臺灣,築二城:曰赤崁、曰王城;餘皆土番。立法甚嚴,咸奉約束,三十餘年無敢犯者。至是,順治新喪、未暇連兵,遂決意取之。先,亦有人獻策也;諸將謂夾板多、炮火難近,鹿耳門水淺難入;獻策者引紅夷譯何斌進曰:『臺灣沃野千里,通外洋、橫絕大海,足與中國抗衡。土番受紅夷威凌,每欲反噬;天威臨之,譬如豺狼逐群羊也。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餉兵;進戰退守,無逾于此』。且陳可取狀甚悉;從之。三月,率舟前行;次澎湖,下令曰:『惟吾鷁首是東』。至鹿耳門,則水漲丈餘,大小舟銜尾而渡,紅夷驚為自天而下。引兵登岸,先取赤崁;紅夷棄城奔王城,死力拒守。復燒其夾板,盡殲之。圍至十二月,食盡,紅毛出降;生存者僅五百餘人,縱其歸國。 銅山守將郭義、蔡祿歸清;忠匡伯張進死之。 忠匡伯張進原鎮銅山;以郭義、蔡祿協守。畏往臺灣,遂率師降清,挾張進同 【第 16 頁:版面影像】 行。進不從,曰:『吾守土者,死而已』!密置火藥署中,欲侯二鎮來,並焚之;二鎮遣人促行,遂舉火,闔家自焚。進在銅山,威惠甚著,人鹹惜之。原知思明州薛聯桂同降清,授江西糧道。 冬、十月,清殺平國公。 公在京屢以書諭撫,不則,必見誅僇;國姓回書云:『設有不幸,兒當縞素復仇,以結忠孝之局而已』!順治在日,猶不加害;及康熙嗣位,執政者與公不協,遂促殺之;以十月初三日死於燕京之菜(柴)市,子孫在京者皆與焉。 清遷沿海居民于內地。 閩海歷年用兵,損兵折將,傾帑協餉;蘇納海議曰:『廈門、金門,彈丸兩島,得延今日,實恃沿海一帶交通接濟。今將山東、江、浙、閩、廣濱海人民一盡遷入內地,立邊界、設防守、嚴稽查,片板不許下海,粒貨不許越疆,則海上食盡,鳥獸散矣』。從之;分遣滿員督遷。四省數千里生聚,一旦流離,古未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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