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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版面影像】 壬寅、永曆十六年春、正月,平臺灣為東都(即康熙元年)。 紅夷既平,改臺灣為東都;王城號安平鎮,赤崁為天興府。以鄭省英為府尹(省英,芝莞長子也)。及清遷界,嘆曰:『舉數省魚鹽之區千里盡委而棄之,豈得計哉?吾養兵蓄銳,天下事未可知也』!于是闢草萊、興屯聚、嚴法令,稍犯者雖 【第 17 頁:版面影像】 親信不免;有諫用法宜稍寬者,國姓曰:『子產治鄭、孔明治蜀,皆以嚴從事。立國之始,不加一番整頓,則流弊不可勝言矣』。嚴敕諸將移眷。時地方初闢,人不服水土,多死者;又憚法嚴,皆遷延不行。 三月,遣周全斌擊忠勇侯陳豹于南澳。 豹原姓呂,為石井陳氏養子,因冒姓陳。先隸芝虎麾下;追劉香,芝虎沒於海,豹復為平國公部將。有勇力,身才甚短,人號「三尺陳」。鎮守南澳十餘年,跡通海運;許龍、蘇利畏之如虎。但不學無術,性專恣,人多忌之。至是,訛語日起,乃命周全斌回思明率黃昌等舟師攻之。豹倉卒不能自明,又不敢禦敵,舉家引師入粵投誠;清封為慕化伯。蓋為謠言所誤,逃死而去,原無異志也。未幾,病盲。養子陳士鰲家資之在船者歸全斌;後同全斌投誠,豹遣人索家資,不應,遂以病死。 夏、四月,諸將謀拒命。 自入臺灣,果于用法。忽有戶官鄭泰監殺元子之令;泰駭愕,又恐獲罪。時參軍蔡鳴雷亦懼罪自臺灣回,聲言將盡誅諸將;諸將皆大懼,又畏往臺灣。于是會議拒命,以元子子也,不可拒父;諸將臣也,不可拒君;鄭泰為兄行,謂兄可以拒弟也。剋期舉事。值周全斌平南澳回,素與諸將不協;恐其為變,誘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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