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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克均

【第 1498 頁:版面影像】

韓克均

韓克均,山西汾陽人。嘉慶元年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四年散館,授檢討。五年,充貴州鄉試正考官。七年,充會試同考官。九年二月,上幸翰林院,典諸臣倣「伯粱體」聯句,剋均與焉;禮成,賞「味餘書屋全集」、文綺、箋硯等物。

五月,擢湖廣道監察御史。六月。奏言:『各部院衙門事件,應遵定例辦理。其例有未備者,方以舊案比照。而成案日積日多,辦理不無參差;吏胥意為援引,得以高下

【第 1499 頁:版面影像】

其手。請敕下各部院堂官揀派司員詳校例案,遇有例意未盡明晰者,詳細註明其前後兩歧之案,酌中參覈;不可遵行者,概行刪去:庶足以杜弊端而歸劃一』。疏入,上是之。十年三月,充會試同考官。七月,調協理京畿道監察御史。十一年,轉掌京畿道監察御史;尋奏充實錄館提調。十二年九月,遷工部給事中。十二月,「高宗純皇帝實錄」告成,命以四品京堂升用。

十三年正月,巡視通州漕務。四月,奏請定豫東漕船行走次序,略言『豫漕冬兌冬開,東漕春兌春開。向來豫省幫船行抵德州,必須守候二十餘日;俟德州正幫兌竣開行後,始令豫省漕船跟接前進。而該二省隨後各幫又復彼此參錯行走,動輒停留守候,稽遲時日;幫丁、舵人既賠累不支,押運員弁復顧此失彼。應請嗣後豫省各幫船一抵德州,即上緊挽運,毋許停留;其東省全幫,亦可挨次緊接行走。庶全漕豫順,諸事從容』。得旨允行。旅以天津北運河水勢微弱、糧艘淺阻,剋均等未經奏明;傳旨申飭,並命馳赴北運河勘明挑濬。

十四年,京察一等;引見,記名以道、府用。尋授浙江溫處道。十九年,升河南按察使;尋調云南按察使。二十一年,升安徽布政使。二十四年四月,擢貴州巡撫。九月,調福建巡撫。二十五年十月,以建陽縣米價增昂,奏請動碾倉榖,減價平糶;又奏:玩視盜案之署嘉義縣知事鹿澤長,請褫職。十二月,奏參漳州鎮總兵蘇勒芳阿性耽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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