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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忠孝

【第 48 頁:版面影像】

腳價幾千兩;夫十兩以上皆贓,況千百乎!彼升合不染,此鏹萬無存留;足以死矣』!希詔大喜,補疏如猾吏教。及鞫,忠孝曰:『腳價以無開銷;然銖兩皆朝廷物,某何敢私!銀概貯密雲庫,可問也』。緹師撫几廢然者久之;曰:『公廉潔如此,吾亦何愛一官』!遂傳輕牘具上;有旨切責,鐫二秩。都察院王志道疏言:『王某被逮之日,不能具一餐、一鐶』。上怒。明日,召對;面質曰:『王某不能具一餐、一鐶,汝何得知』?志道曰:『內外臣僚皆知之;京師百萬口能言之,不獨臣也』。上意稍解,遂得改刑部繫,擬戍。其明年,希詔所為不法事,驗皆有據;內大璫恐為外廷所藉口,參逮詔獄,論斬。而忠孝亦遂登啟事,然終不肯以赫蹄入帝城,事竟寢。

甲申聞變,哭嘔血。福王監國金陵,史可法特疏首舉。是時諸廢謫皆驟陟清華,勸駕旁午;忠孝曰:『區區江左,而營綜如此;今文與文貳、武與武搆,吾將為陸大夫乎、為李侍郎乎』?終以疾請。

丙戌、丁亥之歲,入海不返;卒於台灣(「通志」參「台灣志」)。

——選自「泉州府志」卷四十五「人物列傳」「明列傳」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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