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八年五月十八日欽差大學士桂良等奏(敬陳英法所請不得不從權允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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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狂悖情節,萬不甘與之講和;思及天下大計,則不敢以激烈憤事。再四思維,天時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為應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人心。謹奏。
奉硃批:『另有旨。欽此』。
--見「英國檔」七三○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