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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版面影像】 二十六日(庚午),〔兩江總督〕耆英跪奏: 為接淮閩浙督撫錄送夷酋照會,遵旨由驛馳奏,仰祈聖鑑事。 竊臣於招寶山途次承淮軍機大臣字寄,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奉上諭:耆英奏「夷船起碇赴閩」一摺等因,欽此臣查前奉諭旨並淮閩浙督臣咨送夷酋照會,當經先。後恭摺馳奏在案。茲於十一月十五日在上海舟次,接淮閩浙督臣怡良、撫臣劉韻珂錄送該酋照會、示稿前來。臣詳加披閱,該酋於十月二十四日照會劉韻珂文稱:『耆部堂在兩江總督任內仍理各省通商之務,雖尚欲面議全妥,而仰見大皇帝聖念及遠,亦足慰慮矣;實令感恩』等語。雖文多費解,似已知臣欽奉諭旨通籌各省貿易事宜,不敢求臣往粵。而臣於十一月十三日恭錄進呈之該酋來文,有「仍望在彼與貴大臣再得面晤」之語;此文填寫十月二十二日所發。內粘連一片,所稱臺灣釋回夷俘,又係十月二十六日之事。詳閱怡良來函,所有該酋照會臣及劉韻珂之文,係屬同日接到轉遞;乃該酋聲敘兩歧,不識是何詭計!惟核照會怡良文內所言,俱係商辦通商事宜。又示底四紙,一係定海民事,俱聽地方官經理;一係諭飭夷船止淮在定海、鼓浪嶼往來,不淮闌入別口;餘二紙,即係前此進呈臺灣正法夷人欲求伸冤之示。雖未稍露別項要求挾制情事、 酋亦已前赴粵東,而探報定海夷船尚有四十七之多,遷延未去。當此空運漕船尚未全數渡江,誠如訓諭,不可不密為防備。漕河巡撫諸臣辦理一切正值吃緊之際,如該酋仍復狡 【第 5 頁:版面影像】 執有非臣親往不能商辦之處,臣斷不敢一面具奏、一面前往。惟有仰懇皇上,將兩江總督關防交與何人接署,俾臣放心前往?預為指示;不至臨時請旨,以致緩不濟急。 總之,該夷性疑重利,注意全在貿易,狡謀亦多;復慮此時撫局已成,不可不防其狡詐,尤不可不示以誠信(硃:『與朕意相合,已有旨諭卿矣」)。是以臣先已出示曉諭濱海地方:此時之籌辦善後,係為營伍廢弛、變通整頓,並非乘時修明武備、重起兵端;以期破夷疑而解民惑,庶可杜該夷酋之藉詞、塞好事者之多口,得以先事籌備,永固金湯。否則,築室道謀,釁端復作,恐有剿、撫兩無可施之勢(硃:『難處者,正在此耳」)。臣受恩深重,惟有勉竭駑駘,妥籌萬全,以仰副我皇上不戰屈夷之至意(硃:『能如此,卿之功大矣』)。 所有該酋照會怡良、劉韻珂文各一件,照錄恭呈御覽。臣謹遵旨恭摺馳奏,伏乞皇上聖鑑訓示。 再,前次寧紹臺道稟報駛至寧彼之花旅國之商船,復前赴定海,迄今並未闌入江蘇洋面;合併陳明。謹奏。 硃批:『另有旨。欽此』。 謹將 夷照會浙江撫臣劉韻珂文件照錄,恭呈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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