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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頁:版面影像】 十年夏五月辛亥(二十二日),命李鴻章辦日本商約,應寶時、陳欽為幫辦。 秋九月壬寅(十五日),命恩錫往上海辦奧國換約。 十一年冬十一月丁未(二十六日),李鴻章奏設招商局,試辦輪船分運江、浙漕糧。 十二年夏四月丙辰(初八日),日本換約成。 十三年春三月辛未(二十九日),日本兵艦泊廈門;諭沈葆楨統兵輪往,相機籌辦。 夏四月丙戌(十四日),日本兵船抵臺灣,登岸與生番尋釁;命沈葆楨辦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江、廣沿海各口輪船以時調遣。 五月壬子(十一日),日本攻臺灣番社。 丙辰(十五日),允沈葆楨請,建臺灣海口砲臺、撫番社、撤疲兵。 戊辰(二十七日),日本師船遊弋福建各海口。日使柳原前光與總署王大臣商臺灣兵事。 六月乙亥(初四日),諭飭總兵孫開華接辦廈門防務。 癸未(十二日),允李鴻章請,以徐州唐定奎軍渡海赴臺。 乙酉(十四日),諭沈葆楨部署南北路防守。 【第 67 頁:版面影像】 秋七月丁未(初七日),李鶴年請閩省陸路選立練軍,議行。 乙丑(二十五日),福建軍餉借用洋款二百萬,由海關稅分年抵還。 九月庚戌(十一日),日本續遣大久保利通來與總署王大臣論臺灣番社兵事。 辛酉(二十二日),王大臣與日使成議退兵回國,給日本難民卹金及臺灣軍費共五十萬。 丙寅(二十七日),諭李鴻章等於總署條奏海防、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用人、持久諸事詳議以聞。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日本退兵。 ——以上選自原書卷二一∼二二(「本紀」二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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