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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

【第 79 頁:版面影像】

臺灣

臺灣,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隋開皇中,遣虎賁陳稜略澎湖三十六島。明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乾掠近海郡縣,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乾遁入臺灣。天啟元年,閩人顏思齊引日本國人據其地;久之,為荷蘭所奪。清順治十八年,「海寇」鄭成功逐荷蘭人據之。偽置承天府,名曰東都;設二縣,曰天興、曰萬年。其子鄭經改東都為東寧省,升二縣為州。康熙二十二年,討平之;改置臺灣府,屬福建省,領縣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縣,領縣四。

光緒十三年,改建行省。

光緒十三年九月庚午,閩浙總督楊昌濬、臺灣巡撫劉銘傳會奏略云:臺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里,東西近者二百餘里、遠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鉤連高下。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線,故僅設三縣而有餘;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

【第 80 頁:版面影像】

猶不足。光緒元年,沈葆楨請設臺北府縣以固北路,又將同知移治卑南以顧後山;全臺官制,粗有規模。然彼時局勢未開,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也。臣等公同商酌,竊謂建置之法,恃險與勢;分治之道,貴持其平,臺省治理,視內地為難;而各縣幅,反較多於內地。如彰化、嘉義、鳳山、新竹、淡水等縣,縱橫二百餘里、三百里不等;倉卒有事,鞭長莫及。且防務為治臺要領,轄境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至山後中、北兩路延袤三四百里,僅區段所設碉堡,並無專駐治理之員;前寄清虛,亦難遙制。現當改設伊始,百廢俱興;若不量予變通,何以定責成而垂久遠!臣銘傳於上年九月親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勢,並據各地方官將境內扼塞、道里、田園、山溪繪圖貼說呈送前來,又據撫番、清賦各員弁將撫墾地所陸續稟報;謹就山前後通局籌畫,有應添設者、有應改設者、有應裁撤者。查彰化橋仔圖地方山環水複,中開平原,氣象宏敞,又當全臺適中之地。擬照前撫臣岑毓英議,就該處建立省城;分彰化東北之境,設首府曰臺灣府、附郭首縣曰臺灣縣,將原有之臺灣府縣改為臺南府、安平縣。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至姑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四百餘里,擬添設一縣曰雲林縣。新竹苗栗街一帶扼內山之衝,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擬於新竹西南各境添設一縣曰苗栗縣。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廳、四縣,均隸臺灣府屬;其鹿港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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