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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 頁:版面影像】 水師 (乾隆)六年,以臺灣遠隔重洋,修造戰船仍循舊制。其福建各船廠,興泉道之泉廠與興泉永三府合辦、汀漳龍道之漳廠與汀漳龍三府協辦、鹽法道承修之福建廠與延邵建三府協辦。 【第 90 頁:版面影像】 十二年,加臺灣船廠運費。 (同治)六年,整頓福建臺灣海防,增置龍艚等船。 八年,以江南形勢先海後江,朝議擬以長江水師提督駐吳淞口,狼山、福山、崇明三鎮標隸之;以江南提督移駐淮、徐,改福建水師提督為閩浙水師提督。尋左宗棠、彭玉麟議覆,以『海防不外戰守二端,戰宜原集兵力、守宜因勢設險;仍循舊制為宜。福建水師自裁兵加餉後,實存水師六千九百餘人、旗營水師三百餘人,各營拖罾龍艚快艇等大小戰船實存四十艘、臺灣澎湖戰船六艘、大小兵輪十艘,宜聯合浙江省水師會操,官制則仍循其舊』。 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議設水師總統於吳淞,分設二鎮。一駐直隸大沽,凡盛京、直隸、山東、江南各海口戰船隸之;一駐福建廈門,凡浙江、福建、臺灣、廣東各海口戰船隸之。兩鎮每年周巡海口,會哨於吳淞:是為南北洋水師建議之始。 十四年,因臺灣疆土日闢,改安平水師副將為臺東陸路副將——改鹿港游擊為安平水師游擊,任新設地方鎮守之職。 **** 福建水師,順治十三年始設福建水師三千人,唬船、哨船、趕繒船、雙篷船百餘艘。康熙二十四年,裁撤雙篷船八十艘,以二十艘分防臺灣及澎湖島。雍正三年,於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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